2008年12月荣获“陕西省园林县城”以来,陇县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生态环境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惠民工程,坚持把县城作为景点来打造、作为景区来经营,以防护林地为环,以城市道路绿化为线,以公园绿化为面,以单位庭院绿化为点,坚持见缝插绿、拆墙透绿、空地植绿、规划建绿相结合,先后投入2亿多元,建成北坡公园、北河游园、泰和广场、秦风苑广场等园林绿化景观,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3个,市级园林式单位23个,县级园林式单位35个,县级园林式住宅小区6个,新增广场绿地10.2万平方米,庭院绿地面积3.92万平方米,县城道路绿地面积达到13.47万平方米,县城防护绿地73.75万平方米,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.73%,绿地率37.17%,人均公共绿地10.99平方米。同时,实施了旧城改造、县城美化亮化工程、县城扩建工程、安居工程和景观水面建设工程,县城水面达到55万平方米,形成了依山傍水、城在林中、水在城中、人在景中的生态园林景观,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生态型宜居宜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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