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地检疫的具体做法和要求是:种菌生产单位或个人事先应向所在地的植检机关申报,并填写申请表,然后植检机关再根据不同的植物种类、不同的病虫对象等,决定产地检疫的时间和次数。如果是建立新的苗木基地,则在基地的地址选择、所用种子、苗木繁殖材料以及非繁殖材料(如土壤、防风林等)的选取和消毒处理等方面,都应按植检法规的规定或在植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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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南京春雨苗圃购苗流程
发布时间:2017-10-13 浏览次数:206 返回列表
产地检疫通常所说的产地检疫,主要是指植检人员对申请检疫的单位或个人的苗木等繁殖材料,在原产地所进行的检查、检验和除害处理,以及根据检查和处理结果作出的评审意见。苗木产地检疫,是防止有害生物随同苗木流通进行远距离传播的有效措施。其主要目的是查清种苗产地检疫对象的种类,危害情况以及它们的发生、发展情况,并根据情况采取积极的除害处理,把检疫对象消灭在苗木生长期间或在调运之前。经产地检疫确认没有检疫对象和应检病虫的种子、苗木或其他繁殖材料,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,在调运时不再进行检疫,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直接换取植物检疫证书;不合格者,不发产地检疫合格证,不能作种用外调。
产地检疫的具体做法和要求是:种菌生产单位或个人事先应向所在地的植检机关申报,并填写申请表,然后植检机关再根据不同的植物种类、不同的病虫对象等,决定产地检疫的时间和次数。如果是建立新的苗木基地,则在基地的地址选择、所用种子、苗木繁殖材料以及非繁殖材料(如土壤、防风林等)的选取和消毒处理等方面,都应按植检法规的规定或在植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。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