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卉种植
13.1 总则
地栽花卉应根据北京地区的气候特点、使用功能、立地条件等因素,因地制宜的选择色泽鲜艳、花冠整齐、花量大、花期较长、低矮健壮、适应性强、管理较粗放、病虫害较少的种类。
13.2 种植要求
13.2.1 地栽花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,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、轮廓线。面积较大的花坛,可用方格线法,按比例放大到地面。
13.2.2 栽种带花的一、二年生花卉、球根和宿根花卉应使用容器苗。当气温高于25℃时,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,宜在傍晚栽植。
13.2.3 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;带土球苗,应提前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,保持土球完整不散。
13.2.4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,应按植株高低、分蘖多少、冠丛大小决定,以成苗后覆盖住地面为宜。
13.2.5 种植深度应为原种植深度,不得损伤茎叶,并保持根系完整。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~2倍。块根、块茎、根茎类可覆土3cm。
13.2.6 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习性进行种植。为适合水深的要求,可砌筑种植槽或将缸盆架设水中,种植时根部应牢固埋入泥中,防止浮起。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,应符合表8规定。
表8 水生花卉最适深度
类别 代表种类 最适水深
(cm) 备注
沿生类 菖蒲、千屈菜 0.5~10 千屈菜可盆栽
挺水类 荷、宽叶香蒲 100以内
浮水类 芡实、睡莲 50~300 睡莲可水中盆栽
漂浮类 浮萍、风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于泥土中
13.2.7 对漂浮类水生花卉,按照设计要求的范围移入水面。
13.2.8 花卉种植后,清理场地,及时浇水,保持植株清洁。
13.3 种植顺序要求
13.3.1 大型花坛,宜分区、分块种植。
13.3.2 独立花坛,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。
13.3.3 坡式花坛,应由上向下种植。
13.3.4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,应按前矮后高的顺序种植。
13.3.5 宿根花卉与一、二年生花卉混植时,应先种植宿根花卉,后种植一、二年生花卉。
13.3.6 模纹花坛,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,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。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,色彩不得混淆(特殊设计除外)。 st-language:ZH-CN;mso-bidi-language:AR-SA'>选择无杂草、覆盖度95 %以上,草色纯正,生长势好的草源。
12.5.2 掘草块、草卷前应适量浇水,待渗透后掘取。掘取草块、草卷应边缘整齐、厚度一致,紧密不散。
12.5.3 草块、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,分层放置,运输和装卸时,应防止破碎。运输时不宜堆放,以草叶挺拔鲜绿为准。
12.5.4 铺设草块、草卷应周边平直整齐,高度一致,必须与其下的土壤密接,互相衔接不留缝。铺设后需碾压、拍打、踏实,并及时浇水,保持土壤湿润直至新叶开始生长。